部门名称 | 社保局 |
事项名称 |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业务 |
服务对象 | 即将退休的参保人员 |
办理依据 | 桂社保局发〔2011〕31号 |
办理条件 | 详见办理程序 |
办理程序 | 备注:申请人申请确认视同缴费年限的,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申请人档案寄存部门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代为办理。须提交申请人的人事档案送交社保局社保审核科审核。 |
所需材料 | (一)《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到社保局三楼1-6号窗口办理填写) (二)申领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申领人本人的人事档案; (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五)申领人本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 (六)申领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七)属特殊工种退休或政策性提前退休人员提供相应原始材料 (八)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提供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九)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应提供材料的复印件由申报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
联系方式 | 0772-2823484 |
手工办理方式 | |
受理部门 |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保险待遇科、社保审核科 |
受理地点 | 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三楼大厅,1-6号窗口 |
受理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资料转递途径 | (一)单位参保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代为办理; (二)档案托管人员,由档案托管单位负责代为办理; (三)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且无视同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以下简称“个体参保人员”),可直接向相应的窗口申报办理。 |
办理期限 | 常年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备注 | |
备注 | 备注:申请人申请确认视同缴费年限的,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申请人档案寄存部门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代为办理。须提交申请人的人事档案送交社保局社保审核科审核。 |
部门名称 | 社保局 |
事项名称 |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业务 |
服务对象 | 即将退休的参保人员 |
办理依据 | 桂社保局发〔2011〕31号 |
办理条件 | 详见办理程序 |
办理程序 | 备注:申请人申请确认视同缴费年限的,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申请人档案寄存部门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代为办理。须提交申请人的人事档案送交社保局社保审核科审核。 |
所需材料 | (一)《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到社保局三楼1-6号窗口办理填写) (二)申领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申领人本人的人事档案; (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五)申领人本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 365bet体育_microsoft365版本_365英超(六)申领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七)属特殊工种退休或政策性提前退休人员提供相应原始材料 (八)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提供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九)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应提供材料的复印件由申报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
联系方式 | 0772-2823484 |
手工办理方式 | |
受理部门 |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保险待遇科、社保审核科 |
受理地点 | 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三楼大厅,1-6号窗口 |
受理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资料转递途径 | (一)单位参保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代为办理; (二)档案托管人员,由档案托管单位负责代为办理; (三)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且无视同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以下简称“个体参保人员”),可直接向相应的窗口申报办理。 |
办理期限 | 常年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备注 | |
备注 | 备注:申请人申请确认视同缴费年限的,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申请人档案寄存部门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代为办理。须提交申请人的人事档案送交社保局社保审核科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