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 | 社保局 |
事项名称 | 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流程 |
服务对象 | 企业参保职工 |
办理依据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文 |
办理条件 |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
办理程序 | 1、申请人将《参加失业保险企业在职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申请表》交至失业保险待遇科; 2、失业保险待遇科审核申请人材料,在国家网站(http://zscx.osta.org.cn/)能查询到申请人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后,确定符合补贴条件; 3、按批次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在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的公示七天;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社会保险卡或银行帐户。 |
所需材料 | 1.申请表一式两份; |
联系方式 | 失业保险待遇科:2806860 |
手工办理方式 | |
受理部门 | 柳州社会保险事业局失业保险待遇科 |
受理地点 | 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北楼 |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
资料转递途径 | 逐级审核上报 |
办理期限 | 指定工作日办结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备注 | |
备注 | 此办事项目无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