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6日
抄送:市工信委、卫健委、市场监管局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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