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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技能培训

        《柳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2-06-05 16:10    |  作者:

        一、《柳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实施细则》包括哪些内容?

        柳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实施细则》共分为章、三十三条和个附件,主要内容涉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适用范围,补贴对象和标准,培训资质和培训职业(工种),培训管理,培训过程监管处置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对象有哪些?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象主要有困难家庭劳动者,应届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肄)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上述对象简称“五类人员”),企业职工、就业帮扶车间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用工、灵活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

        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包含哪几大类?

        一是面向五类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包含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和参加项目制标准和非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二是面向企业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三是五类人员创业培训补贴;四是面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肄)业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五是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六是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四、培训资质和培训职业(工种)如何确定?

        本科专科高校、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及其运营机构,以及经具有相应行政审批职能的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原则上根据审批的培训资质承担补贴类培训项目,不需通过定点培训机构认定、政府采购等方式再次认定资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职业培训机构目录和职业(工种)目录,执行动态调整管理,定期向社会公示;纳入目录的培训机构,均可承担人社部门补贴类培训项目。

        五、职业技能培训过程如何监管?

        按照“谁审批开班、谁负责监管”的原则,负责审核开班的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已录入广西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培训对象每个班次随机抽查5人。培训过程中依托广西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完成考勤打卡,重点对非标项目制就业技能培训开展线下随机抽查。在拨付培训补贴前,再次对每个班次的5人开展随机抽查,并公示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实现“技防+人防”的培训前中后的全流程培训监管,防止出现以虚假培训骗取培训补贴的问题。

        六、对于职业技能培训过程监管中出现的问题如何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监管的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培训教材、实操设备等培训教具不齐全的;第一次随机抽查当日班次整体考勤率达不到80%的;培训时间比培训计划教学时间少30分钟以上的;上课时间、培训场地、师资或者培训内容变更未提前向经办机构报告的;培训秩序混乱,培训效果不佳的;有其他影响培训质量情形的。培训机构整改过后进行第二次随机检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监管的部门取消领取相应班次培训补贴资格:未经开班审核擅自开班培训的;第二次随机抽查当日班次整体考勤率达不到80%的;培训内容严重偏离教学计划,或者缩减培训计划内容的;培训秩序非常混乱,学员反映强烈的;有其他严重影响培训质量或者违规情形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培训机构培训补贴资格,列入职业培训机构黑名单。已领取补贴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监督办法》(桂人社发〔202217号)等规定责令退回补贴。涉及数额较大或不退回补贴的单位、机构、个人,由人社、财政部门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行联合惩戒。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与培训学员统一口径,组织虚假培训的;有代替培训、强制培训的;以不实承诺或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虚假培训、骗取套取冒领补贴的情形。

        七、柳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细则实施时间?

        202211日后申报开班培训的按照本细则管理和兑付补贴202211日前申报开班培训但尚未领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含鉴定补贴和生活费补贴)的按照《关于印发〈柳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促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细则〉的通知》(柳人社规〔2020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