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广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20〕86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22〕3号)精神,为有针对性的指导我区下阶段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政策依据,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
(二)《全面推进广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20〕86号)
(三)《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20〕21号)
(四)《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城〔2020〕6号)
(五)《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22〕3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统筹项目实施、实施改造程序、拓宽筹资渠道、创新改造方式、强化保障措施六个部分。
(一)关于总体要求。实施方案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目标、改造范围及改造内容(主要包含基础类、改造类、提升类改造内容)。
(二)关于统筹项目实施。实施方案明确通过编制改造专项规划,确定年度计划。明确“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协作推进、社区动员实施”的改造模式,合理制定改造标准,做到“一小区一方案”,按照“共同缔造”的原则,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同时,还引导鼓励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专业经营企业参与协同改造。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齐社区建设短板。
(三)关于实施改造程序。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程序为申报计划、确定项目、实施项目、后续管理,并明确各阶段主要工作及相关责任。
(四)关于拓宽筹资渠道。实施方案明确项目通过财政补助、居民出资、各类涉及小区的原产权单位和专营单位出资等途径,创新老旧小区及小区外相关区域的改造方式和融资模式,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五)关于创新改造方式。实施方案鼓励通过小区内自平衡、多元化投入改造模式等多种方式进行老旧小区创新改造。
(六)关于强化保障措施。在实施方案中成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资金监管、加大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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